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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磊律师 郭磊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学、经济学、生物学等专业背景。一次性以398高分取得国家司法考试A证,执业以来多次成功办理云南省乃至全国影响力较大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辩护,包括:四十几人涉恶案件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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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超过48小时不算工伤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条例》中48小时的限制性规定在第15条中体现,该条款的立法意图本身就是为了照顾劳动者的利益将本不属于工伤的情况“视同”为工伤。然而为了法律之公平公正,不可能无限度的扩大“视同”工伤的范围,故设置了48小时的时限。在本案中,洪某虽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发病,但并非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本不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伤之工伤情况,若超过48小时死亡仍认定为工伤则加重了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的负担,认定为工伤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现实中,我们很多民众可能对48小时的时限有些误解,并非超过48小时死亡就必然不认定为工伤,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条的规定之情形,即使超过48小时死亡也会被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如果洪某是因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的话,即使超过48小时的时限也是认定为工伤的。虽然对洪某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我认为本案中昆明市人社局的决定并无过错,另外,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洪某家属可以非因公死亡为由向企业提出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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